发布时间:
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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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井公资告字[2025]10号
经井陉县人民政府批准,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整倍数) | 规划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m) | 绿地率(%) | 建筑系数(%) |
| [2025]40号 | 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北区) | 2080.78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57 | 57 | 2 | ≥1.3 | ≤24 | ≤15 | ≥40 |
| 备注:本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亩;(3)能耗指标:≤0.1tce;(4)产业类型:制造行业;(5)建筑退道路红线:1.按《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因场地条件、建筑布局等客观条件限制确实达不到退地界规定要求,不影响公共利益且经相邻权属单位同意的,建设项目可适当减少退地界距离。(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7)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 |
| [2025]41号 | 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北区) | 66628.31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1825 | 1825 | 50 | ≥1.3 | ≤24 | ≤15 | ≥40 |
| 备注:本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亩;(3)能耗指标:≤959.3tce;(4)产业类型:制造行业;(5)建筑退道路红线:1.按《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因场地条件、建筑布局等客观条件限制确实达不到退地界规定要求,不影响公共利益且经相邻权属单位同意的,建设项目可适当减少退地界距离。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7)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9日到井陉县建设北路25号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9日到井陉县建设北路25号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河北瑞光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9日15时00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9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0月20日1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井陉县建设北路25号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采取网络和现场结合的方式竞价)。
拍卖时间为: 2025年10月20日14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5]40号、41号地块为二类工业“标准地”。竞买人需按照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
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指标要求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委托河北瑞光拍卖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井陉县建设北路25号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5931679858 19930596178
开户单位: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井陉支行
银行账号:10059237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