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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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等规定,现就公开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与基本信息?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租赁期限 |
竞买保证金 |
起拍价 |
标的1 |
后勤综合楼一楼43.00平方米房屋1间 |
3年 |
1万元 |
15000.00元/3年 |
标的2 |
体育场36号看台一楼3.00平方米房屋1间 |
3年 |
1万元 |
19999.98元/3年 |
?二、拍卖时间与方式?
?拍卖时间?:2026年8月18日9:30时
?拍卖平台?:冀政政务服务拍卖平台
拍卖方式?:网络拍卖
?三、竞买人资格与报名流程?
竞买人?资格要求?:
参与标的1的竞买人应具备或认可下列条件:1、意向承租方基本条件:参与单位须为具备合法资质的物业公司;2、招租用用途:拟出租房屋用于生活区物业服务,服务对象仅限玉萍岛小区居民,优先保障小区业主合理使用需求。3、管理要求:意向承租方在开展经营运营活动全过程,应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小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小区正常秩序。4、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参与标的2的竞买人应具备或认可下列条件:1、意向承租方基本条件:接受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租,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具备银行业合法经营资质;经营状况稳定,资金实力充足,具备按期足额支付租金能力;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重大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2、拟出租房屋用于开办金融业务(含安装自助设备),不得用于商业、办公、仓库用途,或从事餐饮、娱乐、生产加工等容易污染环境、扰民、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业,未经租赁方书面许可,不得转租、改变使用性质。3、管理要求:意向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监督举报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并严格遵守执行。4、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保证金?:1万元/项
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承德市东方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街支行
账 号:5001217800070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6:00时
?四、标的展示与风险提示?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7日
联系电话:0314-2033000
地点:标的所在地
?优先购买权?:原承租人具有优先租赁权
?发布单位?:承德市东方拍卖行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