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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做好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08 | 浏览次数: 1503次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做好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副会长、各会员单位、拍卖企业:

       财政部于2020年12月1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以下称《通知》),《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办法》在重申罚没财物拍卖应委托拍卖的同时,对罚没财物的范围、罚没财物处置的原则及程序等做了规定,对拍卖行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罚没财物处置工作和拓宽拍卖行业经营渠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也就此项工作的开展专门发出通知。为配合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罚没财物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拍卖服务质量和水平,现转发该《通知》(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位副会长单位要迅速组织本地的拍卖企业开展相关文件的学习和落实

01各位副会长要采取转发文件、集中学习、线上、线下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组织本地拍卖企业开展学习活动,确保当地拍卖企业管理者、从业者都能全面理解、正确领会《办法》精神,切实增强罚没财物处置工作中拍卖行业的服务规范意识、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罚没财物拍卖业务。

02各位副会长要迅速与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当地财政部门目前在罚没财物处置工作中的情况,了解在罚没财物处置工作中的需求以及对拍卖行业所提出的要求、意见和建议等。积极向财政部门推荐当地优秀拍卖企业,配合当地财政部门共同做好罚没财物处置工作。各位副会长要在2月25日前将当地具有公物拍卖资质、可以从事罚没财物处置拍卖业务的企业名单上报到省拍协秘书处。

03为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各位副会长要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开展好本地区财政罚没财物处置情况的摸底调查,做到八个理清:一是本地现行相关政策法规的进展情况;二是标的来源、规模;三是罚没财物拍卖资质(如:入围情况)取得方式;四是处置方式和处置渠道;五是委托方式;六是采用的线上、线下拍卖平台情况;七是企业开展业务情况(佣金水平、保管费用等);八是摸清业务开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请各位副会长迅速开展摸底调研工作,在2月25日前对这八个方面完成情况加以汇总,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拍协秘书处。

04省拍协将制订了罚没财物拍卖业务相关自律公约。禁止在佣金等方面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树立好行业专业、规范、自律的形象。

二、拍卖企业要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拍卖企业要用好中拍网、公拍网平台,提高从事罚没财物拍卖业务的技术竞争力,确保业务合规、高效开展,切实改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人:韩军 冯恩典

          联系电话:0311-86045287

         邮 箱:hbpmxh@163.com

               附:关于转发并做好《罚没财物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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