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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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入选2022年人民法院对外
委托备选拍卖专业机构名单库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
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河北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的公告规定,省拍卖行业协会为维护行业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引领拍卖企业做好司法委托业务,将向人民法院推荐入选2022年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备选拍卖专业机构名单,现就推荐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和实施流程
1、以机构自愿报名协会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名单;
2、各机构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填写申请表报协会审查,协会对报名的各机构进行严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机构名单在网上公示;
公示期满后,将公示合格的机构推荐入选2022年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备选拍卖专业机构名单库;
3、各机构对协会公示名单中的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协会提出,由协会复核。
二、申报条件
1、在商务部门和省拍卖行业协会备案;
2、成立三年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省级公物拍卖资质和国家A级以上资质;
3、具有2名以上国家注册拍卖师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事司法拍卖业务的专业能力;
5、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以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6、具有完善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运行机制。
7、不接受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机构报名:
(1)、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河北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的公告第三条不得推荐的情形;
(2)、不具有相应专业资质或其专业资质等级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
(3)、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取消执业资格的,评定或授予的专业资质资格过期的,未按规定参加相关行业年检的;
(4)、三年内,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的;
(5)、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或者机构主要负责人、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在办理人民法院委托案件中存在严重违规违法情况,受到人民法院取消备选资格等处理的;
(7)、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的;
(8)、在执业过程中有其它严重失信或不良记录的。
三、提交的材料
1.河北法院对外委托备选专业机构备案申报书;
2.河北法院对外委托备选专业机构基本情况备案简表;
3.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备案表;
4.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专业资质或专业能力认证证书、机构章程等复印件;
5.申报机构办公场所证明或者租赁协议、资产证明的复印件;
6.申报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名单、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申报机构为其缴纳社保金的证明材料;
7.申报机构近三年的经营业绩,以及接收司法机关委托业务的情况(以表格形式填写);
8.获得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证书的复印件;
9.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10.其它必要的备案申报材料。
四、报名要求:
1、自愿申请报名的各机构,于 2022年11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按序编写目录,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连同有关证书原件一并提交省拍卖行业协会,原件待核实后退回。
2、机构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如若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五年内不再推荐入选名单库。
3、因上报时间紧,对未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填报的机构,将默认为主动放弃申报入库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拍协联系人: 冯恩典 蒋旭
联 系 电 话:0311-86045287 86040089
河北省拍卖行业协会
2022年11月2日
附件:(点击下载)
1.河北法院对外委托备选专业机构备案申报书
2.河北法院对外委托备选专业机构基本情况备案简表
3.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