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01-08
| 浏览次数:
1080次
关于第27期拍卖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申请执业注册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有关拍卖企业;各位27期拍卖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全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已于2015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布第27期全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拍执考[2015]第7号),依据《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拍卖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函[2015]421号)相关要求,我会将向合格人员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27期拍卖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申请2016年执业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注册申请表》(附件),要求:
1、完整、准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拍卖师注册企业应与报考时推荐企业名称一致;
3、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注册申请表》照片位置粘贴本人证件照片外,还需提供近期本人蓝底两寸免冠照一张;
4、提出是否申请2016年注册执业;
5、提出申请的,随表须缴纳拍卖师资格证书首次注册费(20元/人)。
二、考试合格人员所在拍卖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注册申请表》相关栏目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请各地方拍协将本地区申请注册人员资料收齐后,于2016年1月22日前,邮寄至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
如有疑问请咨询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刘曦、何仕玖。
电 话:010-68391818 68391858(传真)
电子邮箱:auctionner@caa123.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号楼1818室
邮 编:100834
请邮寄到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48号五矿大厦1312室
二O一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