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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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公告
南宫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30日10时至2017年10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宫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南宫市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陈彩红名下的位于南宫市冀南路东侧的综合用途房地产。(综合楼,层数:五层(局部为六层),结构:混合,房产证号:南房权证2011字第021177号,建筑面积:2339.28平方米,土地证号:南国用(2011)第7-067-1-1号,土地面积626.10平方米),房产登记日期:2011年5月,土地登记日期:2011年5月。该房产有银行抵押贷款,具体事宜以法院咨询问准。
起拍价:7551552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宫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宫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17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拍结束后,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宫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南宫市支行 账号:50226001040026516),竞买人务必在缴款前核对户名,确认无误后继续进行缴款。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确保账户余额可以满足拍卖所需。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sf.taobao.com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319-5638990(李法官)监督电话:0319-563893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河北省南宫市东进东街4号;
拍卖辅助机构:0319-2211070 13930966900
河北瑞丰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