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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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拍卖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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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拍协[2018]2号
关于表彰一批优秀拍卖企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省拍协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研究:鉴于近两年来我省拍卖企业奋发努力、依法经营,全省拍卖行业连续两年取得了优异成绩,决定在近期表彰一批行业内的优秀拍卖企业,以鼓励先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依法设立两年以上的省内拍卖企业并已成为省拍协会员单位的;
(二)连续两年每年拍卖成交额都在3000万元以上、按规定收取的佣金额及相应的纳税额(均以当年年度核查结果为准,申报时附审计报告复印件);
(三)连续两年拍卖场次平均在5场(含5场)以上(均以当年年度核查结果为准,申报时附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连续两年没有出现因违规违纪而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的;
(五)经企业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
(六)按照协会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并无拖欠的;
二、表彰程序:
(一)符合上述入选条件的会员单位自愿申报;
(二)自愿申报的企业将申报表格递交至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三)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向省拍协推荐;
(四)省拍协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无误后在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公示期满后提交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文表彰并颁发优秀拍卖企业证书。
三、表彰工作原则:
(一)此次表彰工作不设指标和比例,严格按照规定各项条件遴选;
(二)表彰工作过程不收取受表彰单位费用,需要制作牌匾的只收工本费;
四、工作机构:
省拍协秘书处
联 系 人:蒋旭
联系电话:0311—86040089、86045287
附件:河北省优秀拍卖企业评选审批表
河北省拍卖行业协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