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2007年中国拍卖行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研讨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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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拍协[2007]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有关拍卖企业: 今年是我国拍卖行业加强法规化建设、开始着手制订推行行业标准的重要一年,适逢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根据“2007年拍卖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安排,经研究确定:“2007年中国拍卖行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研讨班”,将以学习贯彻《物权法》和宣传推进拍卖业标准化工作为主题,于今年6月下旬在北京举办(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也将于6月下旬在北京召开,通知另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和报名方式 (一)参加人员 本期高管班的对象主要是: 1、各地拍卖行业协会领导和秘书处工作人员; 2、全国拍卖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荐委员 3、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 4、拍卖企业的高管人员。 (二)报名方式 参加会议者,自2007年5月8日起至6月18日止,请登陆中拍网(www.caa123.com),在线填写《中国拍卖行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研讨班报名回执》。中拍协在2007年6月20日前,审核确定出席高管班人员名单,并在中拍网公布。 学习结束后,将颁发中国拍卖行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研讨班结业证书》。 二、 课程安排 第一单元 《物权法》 (一)授 课: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08:30—11:30 题 目:《物权法》的历史背景及产生的社会根源(暂定) 讲 授 人: 龙翼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物权法》起草小组成员) (二)授 课: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14:30—17:30 题 目:《物权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的作用(暂定) 讲 授 人: 姚红(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 (三)研 讨: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08:30—11:30 题 目:《物权法》为我国拍卖业带来新契机 (注:全体学员分组座谈研讨) 第二单元 《标准化》 (一)授 课: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14:30—17: 题 目:标准化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暂定) 讲 授 人: 李忠海(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 (二)授 课: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08:30—11:30 题 目:拍卖行业推行服务标准化势在必行(暂定) 讲 授 人: 左佩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基础标准化研究所副研究员、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三)研 讨: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14:30—17:30 题 目:标准化在我国拍卖行业的应用 (注:全体学员分组座谈研讨) 三、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2007年6月26日(星期二)全天报到。 报到地点:北京建银大厦 (二)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北京西站南路2号(北京西客站南广场)(电话:010-63266633) 四、联系方式: 中拍协理论信息部、培训部 联系人:王凤海 刘 曦赵 晶 电 话:010—68391820 68391818 传 真:010—68391858 68391869 中拍协网站 联系人:刘 燕 李 琳 电 话:010—68391825 68391865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